開墻打孔拆除建筑的欄桿、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三百六十度拆除進度相配合,切勿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然后進行拆除。拆除橫梁時,應確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時,方可切斷兩端的鋼筋,逐端緩慢放下。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
再將吊件用手動壓力鉗將吊件剪斷,也分別打成捆,待運。拆除吊頂時吊桿等物品要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保留或者拆除。墻面拆除嚴禁采用大錘,要用手電鉆一塊一塊拆,先拆除面層,再拆除龍骨,最后拆除預埋件;必須由上至下,由右至左按順序拆除。地面拆除嚴禁采用大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