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橋梁拆除工程中的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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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對拆除工程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
1.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內的拆除工程(指建筑物和構筑物)要建立健全制度,實行統一管理,明確職責,強化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拆除施工安全。
2.拆除工程施工,橋梁拆除實行備案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3.拆除工程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并按相應的等級規定承接工程,嚴格杜絕越級承包工程和轉包工程。需要變更施工隊伍時,應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二、做好拆除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1.橋梁拆除作業施工企業必須先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法》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制定組織有序的施工順序和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必須改變施工方法,調整施工順序,必須先修改、補充施工組織設計。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才允許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熟悉被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拆除公司工地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規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 - 返回首頁 打印 返回上頁 下一篇